吉林垃圾分类桶用途范围

吉林省垃圾分类桶用途与分类标准解析

吉林省自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以来,按照"四分法"原则设置了标准化的分类垃圾桶,覆盖居民社区、公共场所及企事业单位。各色垃圾桶的功能定位如下:

一、分类标准与投放指南

1. 蓝色可回收物桶:于未污染的再生资源类废弃物,包括纸类(书籍、包装盒)、塑料(饮料瓶、清洁剂瓶)、玻璃(酒瓶、化妆品瓶)、金属(易拉罐、五金件)及织物(旧衣物、窗帘)。要求投放前需清洁干燥,避免油污粘连。

2. 红色有害垃圾桶:收集含毒性或腐蚀性物质的生活垃圾,典型如过期药品(需保持原包装)、废灯管(荧光灯、节能灯)、蓄电池(手机电池、纽扣电池)、日用化学品(染发剂、杀虫剂)、温度计等。要求密封投放,防止泄漏污染。

3. 绿色厨余垃圾桶:针对有机易腐垃圾,包括餐厨残?啵?菜叶果皮、剩饭菜)、食品加工废料(蛋壳、茶叶渣)、花卉绿植(枯枝落叶)。需特别注意贝壳类、大骨棒等难以降解物应归入其他垃圾,同时禁止混入塑料袋等杂质。

4. 黑色其他垃圾桶:作为类之外的收容系统,主要接纳污染纸巾、尿不湿、烟蒂、破碎陶瓷、宠物粪便等不可回收物。要求严格区分建筑垃圾与医疗废物,此类特殊垃圾需单独处理。

二、应用场景与管理规范

分类设施已覆盖住宅小区、商业综合体、学校及市政道路,其中居民区实行"定时"投放制度,配备督导员现场指导。公共场所采用智能感应垃圾桶与图文标识系统,餐饮单位需安装油水分离装置。农村地区推行"户分类、村收集"模式,配置运输车辆实现分类收运。

通过科学分类,吉林省每年减少填埋垃圾超30万吨,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40%以上。该体系有效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,降低了土壤污染风险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。居民可通过"吉林垃圾分类"小程序查询疑难物品归属,共同构建绿色生活新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