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曝光泰国坠崖案 首次视频庭审判俞某冬赔偿50万

2025年9月26日,一场特殊的庭审在中国南京进行。画面那头,是远在泰国乌汶府监狱服刑的俞某冬。他通过视频连线,参与了自己与妻子王暖暖的离婚案庭审。画面清晰,声音稳定,他回答了法庭提问。这场看似寻常的远程开庭,实则创下中国司法史上的多个“首次”——首次对境外服刑人员完成司法文书送达、首次跨境获取在押人员笔录、首次实现服刑人员视频出庭。

这起案件源于2019年震惊中泰两国的“孕妇泰国坠崖案”。当时,江苏籍女子王暖暖在泰国旅游时,被丈夫俞某冬从34米高的悬崖推下,奇迹生还。2023年6月,泰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处俞某冬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。刑事程序终结后,王暖暖回国提起离婚诉讼。这场民事诉讼,意外成为检验中国跨境司法协作能力的试金石。

跨国离婚本不罕见,但被告身在外国监狱,情况便截然不同。按照常规程序,中国法院需通过司法部向泰国主管机关提出司法协助请求,由泰方代为送达文书、取证。但这一流程往往耗时数月甚至数年,且对方有权拒绝。更棘手的是,泰国监狱起初以“无协议”“安全风险”为由,拒绝提供任何协助。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
真正的转机出现在外交层面。最高法协调外交部,委托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介入。依据《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》,使馆领事官员可在不违反驻在国法律的前提下,向本国公民送达文书、询问证人。使馆抓住这一空间,在探视时直接向俞某冬送达应诉材料,并现场制作笔录。此举绕开了繁琐的官方转递程序,将原本可能长达半年的送达周期缩短至数周。

更大的挑战在于庭审。中国《民事诉讼法》虽允许“视听传输技术”开庭,但未明确能否用于境外服刑人员。泰国方面也无先例可循。经多轮磋商,使馆与泰国监狱达成共识:在确保安全、尊重法律的前提下,允许视频出庭。泰方甚至主动建议使用微信视频——因其系统稳定、操作简便,且不涉及敏感数据跨境问题。2025年9月26日,庭审如期举行,全程顺利。

这一系列操作,看似是技术与程序的微调,实则揭示了国际司法协助的深层逻辑:法律条文是基础,但真正的协作依赖外交信任与个案协商。中泰虽有《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》,但条文无法覆盖所有现实场景。服刑人员能否参与远程庭审?使馆能否代为取证?这些问题在条约中均无明文规定。正是通过外交部与使馆的持续沟通,才将“不可能”变为“可行”。

横向对比,此类突破并非偶然。中国已与38个国家签订双边司法协助条约,加入《海牙送达公约》《海牙取证公约》等国际框架。但在实践中,许多国家对协助请求反应迟缓,甚至以“主权”“隐私”为由拒绝。例如,部分欧洲国家要求所有文书必须翻译成当地语言,并经多层审批。相比之下,本案中泰国的配合显得尤为积极。这背后,既有案件本身的重大社会影响,也反映出中泰近年来在司法合作领域的互信积累。

该案的影响远超个案本身。它为今后类似涉外民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:使馆探视送达可作为高效替代方案;视频庭审在获得对方同意后具备可行性;外交协调能有效弥补法律空白。2025年10月10日,法院判决准予离婚,并判令俞某冬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。这一结果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抚慰,更是对中国跨境司法能力的一次验证。

展望未来,随着人员跨国流动日益频繁,类似案件将不断出现。本案的经验表明,技术手段可以突破地理限制,但真正的桥梁仍是国家间的制度互信与协作意愿。目前,司法部已开通在线司法协助系统,提升文书流转效率。但更深层的挑战在于,如何将个案突破转化为常态化机制。例如,是否可在双边条约中增设“服刑人员诉讼权利保障”条款?是否应建立跨国视频庭审的技术与安全标准?

这起由悲剧引发的离婚案,最终以司法创新收场。它提醒我们,法律不仅关乎正义的实现,也考验着国家在复杂现实中的应变能力。当一位服刑男子能隔着国境线出现在中国法庭上,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技术的进步,更是一个国家在法治全球化时代,对程序正义与个体权利的执着守护。